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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等安装联网的企业将实行错峰生产

发布时间:2018-08-08    来源:www.skesen.cn

 

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等安装联网的企业将实行错峰生产

 

        依照《太原市2018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7月31日前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和联网的企业,将实行错峰生产(早8时至下午4时停产);对拒不安装监控设施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集中在重点工业行业、交通行业和生活污染源领域。其中,重点工业行业包括石化及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行业,交通行业则集中在机动车尾气、油品储运销等环节,生活污染源则集中在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领域,以及原煤散烧、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等方面。

 

        为切实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提升环保监管能力,今年7月起,我市已开展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以及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市环保局要求,排污单位要将挥发性有机物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对2015年至2017年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219家企业,我市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和联网工作,监控平台要并入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

 

        为确保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市环保局将加强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台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加大对企业执法监测频次。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严厉打击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淘汰关闭。据了解,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下一步,我市将开展城市臭氧生成机理、溯源分析,制定臭氧生成等浓度曲线,明确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合理减排比例,确定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成分谱,识别控制的重点组分和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和控制技术研究。同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引进并推广一批先进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监测监控先进技术,建立重点行业示范工程。

 

转载自:http://www.taiyuan.gov.cn/doc/2018/08/01/5985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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